关于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内教师〔2023〕56号)、《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试行)》(乌院办发〔2023〕59号)以及《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乌院办函〔2025〕48号)等规定,各教学系部组建“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组并进行线上初审,按照教育厅有关“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审工作要求,成立学院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2日组织专家对23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认定,通过认定19人,其中高级5人,中级5人,初级9人。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高级“双师型”教师
王俊、阿拉坦巴根、魏国青、熊向敏、张皪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陈江林、陈宇、秦秀娟、刘昊、常童轲
三、初级“双师型”教师
于塔娜、斯琴比力格、刘超、胡墨、张慧敏、张婷、张永乐、党慧、刘婷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办公楼B206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电话:15734733092,18647322715
特此公告。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
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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