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的科研工作积极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的数额、使用期限依据聘用合同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只能用于科研课题,不能挪作它用 ,做到专款专用。
三、引进人才在进入正式编制后,学院财务为其设立专项帐户,科研启动经费在科研课题立项后使用;教务科技处负责对科研项目的立项、科研过程、经费使用、课题验收进行监管。
四、引进人才承担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申报院级科研项目不受院级课题组织申报和结题工作限制,可随时进行申报和结题,申报的课题须有二名及以上本课题专业领域专家推荐,评审通过,即可立项,科研经费从本人的“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中支出;已立项的纵向科研课题(科技部、科技厅、教育部、教育厅等)、横向科研课题(各企事业单位)、学院科研课题属自筹经费或经费不足的项目,经学院领导批准也可以从本人的“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中支出。
凡申报的科研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我院的教育改革及提高我院的教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有较大的指导作用;
2、有望成为我院各类重点专业、示范性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3、理论上有所突破,方法上有所创新,工艺上有较大改进,对某一学科或技术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4、对解决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或对内蒙乃至全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某一领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五、实行院、系(部)两级管理。各系(部)是承担课题的主体,直接负责引进人才在本部门课题实施计划审查、组织管理与条件的落实,协助教务科技处对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好课题结题相关材料、文件的审查及验收的组织工作。
六、课题负责人对所承担的课题具体负责,其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课题相关申报表、结题材料等的撰写;
2、课题实施的具体组织安排,确定课题组成员及任务分配;
3、课题科学思想的提出、技术改进方法设想、课题研究路径的设计等,起到核心的作用;
4、负责按计划使用课题经费;
5、主动向教务科技处和系(部)负责人汇报课题进度情况;七、课题的申报、立项、过程监控、经费支出、验收等按照《乌海学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八 、本规定由教务科技处协助纪检组织宣传处实施,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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