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社会征集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校史资料的公告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将于2013年迎来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并将于2014年迎来建院10周年。为了全面、准确的反映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在内蒙古矿业职工大学和内蒙古电大乌海分校基础上办学以来的建设和发展历史,充分展示学院悠久的办学成果,传承优良文化传统,推动学院可持续发展,学院决定全面启动校史陈列室、宣传片、宣传画册的建设、制作工作,完成校史资料的收集、整理、考证和利用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全体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和历届校友征集校史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资料的学校范围和时限
1.内蒙古矿业职工大学(乌达煤矿职工大学)(1975-2005年)
2.内蒙古电大乌海分校(1979年至今)
3.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至今)
二、征集内容
1.学校的主要活动及师生员工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党建、思政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材料,包括文字资料、图纸、图表、照片、实物和音像材料等。
2.反映学校历史变迁(如基本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及照片。
3.曾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工作、对外交往的照片。
4.学校的校旗、校徽、证章等,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通讯录等。
5.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讲稿、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6.教职员工和校友在参加校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纪念品和照片。
7.反映教学、科研自主创新成就的获奖成果、奖励证书;反映学校集体和师生员工参加校外重要活动获得的省厅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奖杯、奖状、奖章、荣誉证书;反映获奖成果的各类影音资料、文字材料等。
8.各类媒体报道学校的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资料。
9.在服务社会方面有一定价值的活动、产品等(照片、相关鉴定、媒体报道等)
10.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校报、学报等各类文字出版物,画册,历届毕业生的纪念册等),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及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试卷、教具模型、学生证、借书证、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校内使用的票证等。
11.杰出、知名校友事迹、简历及照片资料。
12.其他具有校史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三、征集要求
1.提供图片资料时要附相应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等。照片使用后需退还提供人的请注明。
2.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鉴定资料、题词、书画作品等,提供人要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如不愿捐赠,学院对采用的实物将制作复制件,原件退还给提供人。
3.学院或各部门获得的能代表学院某一方面成果或荣誉的奖杯、奖牌、奖状等属于集体荣誉,应提供给校史馆永久保存。
四、征集资料的方式
1.自愿捐赠:凡自愿捐赠的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得到永久妥善保存。学院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院将提供方便。
2.代管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留存意愿的,学院可代为保管,或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登记造册。
五、征集资料的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六、联系事宜
联系单位: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组织宣传处(行政楼505室)
联系人:1.韩素芳负责内蒙古矿业职工大学的资料收集
2.成晋负责内蒙古电大乌海分校的资料收集
3.陈宇负责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的资料收集
联系方式:
1.韩素芳0473—2616170 13947329433
电子邮箱:962501225@QQ.com 传真:0473—2616101
2.成 晋0473—2616399 18547301167
电子邮箱:350155409@QQ.com
3.陈 宇 0473—2616171 13848302498
电子邮箱:5516574@QQ.com 传真:0473—2616101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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