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
2013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系部、处室(中心)动员和支持教职工积极申报,指导教职工组成有能力、有水平的课题组,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指导。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申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于9月25日前电话告知郭瑞峰。
2、网上填报于10月15日前完成。
3、纸质申报材料2012年11月1日前报教务科技处。
联系人:郭瑞峰 电话:13947346398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技处
二0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附:关于做好2013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教技函﹝2012﹞33号 )
关于做好2013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教技函﹝2012﹞33号
各高等学校:
2013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设立的科研项目分为自然科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以及自筹经费项目。
对批准立项的课题,我厅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所在高校也应给予大力支持。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不超过4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1万元。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自治区直属本科院校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3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含副厅级学院或附属医院的本科院校名额适当放宽);非自治区直属本科院校限申报一般项目,不超过20项;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限申报自筹经费项目,不超过5项。
(二)为进一步发挥高校科研项目对青年科研人员的引导作用,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承担过自治区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各高校申报项目总数中,项目申请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项目要占80%以上。
(三)自然科学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时须提交科技查新报告。
(四)具体申报条件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基本依据。
三、申报流程
2013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02.207.17.36:8081/projectManager/,具体流程如下:
(一)2012年已开通账号的高校,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管理系统;未开通账号的高校,请学校管理员和项目申请人登陆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学校管理员由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员授权,项目申请人由所在学校管理员授权。
(二)网上填报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人登陆系统填写项目申请书,完成网上报送,同时打印纸质材料一份报送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网上填报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10月22日。
(三)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学校管理员完成网上审核和报送工作,网上推荐报送时间为2012年10月23日—11月2日。
如遇到网上申报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李雷孝,13171408016
(四)科技查新。各高校确定推荐项目后,应组织对推荐的自然科学类项目进行科技查新,没有经过查新的项目不予批准立项。请各高校务于10月15日前联系科技查新事宜,联系人:教育部内蒙古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 郭俊平,联系电话:0471-4994231、13948815623,电子邮箱:ndgjp@sina.com
(五)报送推荐项目纸质材料。各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申报纸质材料,并报送我厅科学技术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A、B表各一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分别装订,同时报送《2013年度申报项目一览表》1份(加盖学校公章)及电子版,项目查新材料由内蒙古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统一报送,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12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2013年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1.承担历年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各类项目尚未按时结题验收者;2.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各类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验收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相飞、马跃东 联系电话:0471-2856504
电子邮箱:nmg_lxf@126.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科学技术处504室,邮编010011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www.nmgov.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 1.项目申报流程图
2.2013年度申报项目一览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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