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明党纪、鸣警钟、铭记廉”廉政警示教育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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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2-07 18: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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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院“明党纪、鸣警钟、铭记廉”廉政警示教育工作计划安排,12月3日下午,学院纪委在办公楼二楼报告厅再次组织召开全院“明党纪、鸣警钟、铭记廉”廉政警示教育报告会,同时也是学院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的重要宣传教育活动。报告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侯丽敏主持,邀请市委党校百场廉政警示教育宣讲团成员、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白秀兰主讲。学院全体党员、党外副处级以上干部、党外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参会。
白秀兰以《预防职务犯罪》为题,从什么是职务犯罪入手,首先对当前国家惩治腐败总体形势,十八大以来反腐斗争的显著成效及主要亮点进行概括讲解;其次对职务犯罪呈现的特点、成因和对策做全面讲解;最后详细解读了职务犯罪的常见罪名、构成要素、立案标准、量刑幅度等内容。讲解中,大量引用近年来自治区和我市发生的实际案例,以身边案例警醒教育身边人,增强了警示教育的效果。
侯丽敏在总结讲话中说,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严治党就是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今天参加报告会的都是学院的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大家要明确法律是底线,要明白党纪严于法律,纪在前、法在后。希望大家通过近期学院党委中心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的各层面学习,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学习,通过今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专题法律知识讲座的学习,首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不仅要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还要知底线,善于学法、用法、守法,在工作中有法律思维,要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要警钟长鸣,管住自己。(王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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