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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申报自治区质量工程项目推荐评审工作结束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10 14:30:43 点击数量:

  我院申报自治区质量工程项目推荐评审工作于7月3日经过评审专家组评审圆满结束。

  本次评审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教坛新秀 精品课程 教学团队和重点建设专业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5】26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学院为做好推荐评审工作,下发了专门文件,成立了评审工作组、仲裁工作组、保障工作组,负责推荐评审工作。本次评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自治区各项目评审指标进行。

  学院本次申报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按照自治区和学院文件条件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共有21项,其中重点建设专业1项、精品课程8项,教学团队3项、教学名师3项、教坛新秀8项。学院从中通过评审推荐申报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1项、精品课程2项,教学团队1项、教学名师1项、教坛新秀1项。 学院推荐评审工作由评审工作组的9名评审专家实施,由评审工作组组长李峰副院长主持。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涉及自身项目和亲属项目的评审,采取回避制度,同时要求每位评审委员在评分表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并保守与评审相关的秘密。评审工作每进行完一个项目,都通过抽签决定座位,以保证评委间不互相串通。

  各项目及项目申报人的推荐评审顺序也由抽签决定,申报人需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陈述项目内容,由计时员报时,到时停止陈述。每位选手的评分,在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计算其平均得分。计分工作由两名记分员进行,仲裁工作组人员负责监督。每进行完两个人公布前一个申请人的评审分数。评审工作组对评审过程及相关要求都做了详细记录。

  经过评审专家组的认真评审,我院的自治区质量工程申报项目的推荐评审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各项目推荐评审名次已经排定,待上报学院相关会议审定后,报自治区教育厅。

  评审结束后,李峰副院长要求通知各项目申报人,在项目最终确定上报人前,每位申报人都要继续进行项目建设,争取使项目建设得更加完善。(教务科技处 李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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