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 等5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院群组发〔2014〕27号
关于印发《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
等5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政各部门:
现将《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5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5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
等5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进一步正风肃纪、转变作风,不断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针对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等5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六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强化监督检查和查究问责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和师生的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把学院建设成为专业结构更加合理、办学效益更加突出、办学特色更加鲜明的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务问题
1.整治范围
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在职教职员工。
2.整治重点
(1)拖欠公务消费费用问题。主要是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历年来拖欠的办公用品费、接待费、印刷费、车辆运行使用费、会议费、场地租赁费等。
(2)教职员工个人拖欠群众财物问题。主要是教职员工以个人名义借用的群众现金和各类物品,超过合同或承诺期限未还。
3.成立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牟占军
副组长:侯丽敏 张佳文 李 峰 齐宏雄 赵秀平
成 员:倪秀芝 樊艳玲 马润萍 武俊丽 王 娟 刘青云 刘海明 张新华 韩素芳 杨来胜 王贤纲 王福斌 苏宝程 周红梅 史增录 高鹏飞 安 武 赵咏梅 吴晨瑞 任小平 王 颖 林志永 路 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倪秀芝同志兼任。
4.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14年10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
(1)集中自查。(2014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
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确定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采取核对账本、张贴公告、上门调查等方式,对拖欠群众财物问题进行清理核查。对清理出的每项欠款欠物都要与债权人、当事人、责任领导“三对面”进行核对,做出书面承诺。各部门将收取学生各项费用情况如实报到学院财务核算中心汇总。
(2)整改落实。(2014年11月底前完成)
对清查核实的拖欠群众款物问题进行分类,属于系部、处室、中心内部拖欠的款物,按照标准及时报账,已经报过帐但未付与对方的,从各自部门经费中解决,属于学院层面拖欠的款物,由相关部门整理议案,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解决。要将问题编号,建立台账,进行公示。对于教职员工个人拖欠的群众财物,主要领导约谈本人,限期还清,不得用单位经费代还。
(3)制度建设。(2014年12月)
各系部、处室、中心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查看相关问题是否按期解决,群众是否满意。针对发生的问题,分析根源,提出治本措施,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整治范围
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
2.整治重点
(1)学院机构设置、教师考评体系和人事制度。
(2)教师工作任务安排不平衡,忙闲不等、苦乐不均。
(3)对学生学习的条件创设不足,对贫困学生的生活关怀不多,对学生就业的关注不够。
(4)教师职业道德低下,师德师风不正,只教书不育人、为人师表意识淡薄、敬业精神不强等问题。
(5)办学不规范行为。
3.成立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侯丽敏 张佳文
副组长: 樊艳玲 马润萍 韩素芳
成 员: 倪秀芝 武俊丽 王 娟 刘青云 刘海明 张新华 杨来胜 王贤纲 王福斌 苏宝程 周红梅 史增录 高鹏飞 安 武 赵咏梅 吴晨瑞 任小平 王 颖 林志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组宣处,办公室主任由樊艳玲同志兼任。
4.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14年10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
(1)集中自查。(2014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
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检查,查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家长、学生钱物等问题。排查整改办学不规范行为,查处办学行为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以及顶风违纪、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行为和现象。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纪检监察处汇总。
(2)整改落实。(2014年11月底前完成)
对清查核实的侵害师生利益行为认真进行分类梳理,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属于学院层面的,由学院统筹研究解决;属于系部、处室、中心层面的,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边改边立。
(3)制度建设。(2014年12月)
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治理损害师生利益突出问题的机制、制度。学院要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部门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理。对新增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叫停一起、问责一起,向师生通报检查评估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1.整治范围
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
2.整治重点
(1)全面治理乱收费行为。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清理学院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清理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主要是清查违规向学生收取录取费、补考费、重修费、校服费、证书费等费用,违规向学生收取公物押金、实习押金等费用。
(2)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由纪检监察处牵头开展规范收费专项检查,全面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严查“三乱”典型案例并公开曝光。
3.成立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牟占军
副组长:侯丽敏 张佳文 李 峰 齐宏雄 赵秀平
成 员:倪秀芝 樊艳玲 马润萍 武俊丽 王 娟 刘青云 刘海明 张新华 韩素芳 杨来胜 王贤纲 王福斌 苏宝程 周红梅 史增录 高鹏飞 安 武 赵咏梅 吴晨瑞 任小平 王 颖 林志永 路 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倪秀芝同志兼任。
4.整治步骤
(1)集中自查。(2014年11月25日前)
学院各部门要对照方案认真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将所有收费项目逐一列出,上报学院财务核算中心,不得瞒报漏报。同时,认真查摆本部门收费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2)整改落实。(2014年11月底前)
学院财务核算中心对照相关明文规定,清查核实各部门收费情况,属于违规收费的,一律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完成清退,公示合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清查核实问题进行分类,编号,建立台账,进行公示。
(3)制度建设。(2014年12月)
各系部、处室、中心要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纪检监察处要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
1.整治范围
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
2.整治重点
(1)不以人为本、群众反映强烈的财政性工程或事项。
(2)急功近利,不按规定履行程序的财政性工程或事项。
(3)数据上弄虚作假。
(4)制造假情况、假典型、假业绩。
3.成立开展“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洪运 牟占军
副组长:侯丽敏 张佳文 李 峰 齐宏雄 赵秀平
成 员:倪秀芝 樊艳玲 马润萍 武俊丽 王 娟 刘青云 刘海明 张新华 韩素芳 杨来胜 王贤纲 王福斌 苏宝程 周红梅 史增录 高鹏飞 安 武 赵咏梅 吴晨瑞 任小平 王 颖 林志永 高丽君 许彦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倪秀芝同志兼任。
4.整治步骤
(1)集中自查。(2014年11月20日前)
学院各部门要对照方案认真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认真查摆是否存在不以为大多数师生的利益服务为目的,违背师生意愿、有损公平正义、公众负面意见较大的工程或事项;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经集体决策,临时动议进行建设的工程;是否存在统计调查对象造假,授意或强令虚、瞒、伪、篡统计资料的情况;是否存在用假数据、假情况树立典型,在汇报材料、新闻媒体上做文章,制造名不符实的政绩的情况。将自查情况报纪检监察处汇总。
(2)整改落实。(2014年11月底前)
各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案,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规范项目审批和项目资金安排和申报。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的问题,禁止内部弄虚作假。严格数据评审,严防数据“掺水”,严肃民意调查,杜绝人为干扰。
(3)制度建设。(2014年12月)
各部门要在自查自纠、重点督查和边查边改的基础上,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建章立制计划。具体包括:完善整治事项台帐、明确改进事项进展情况、明确需要废除、修订、制订的制度等。
(五)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
1.整治范围
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
2.整治重点
着力解决落实乌海市对我院学生的各项资助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学生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
3.成立开展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赵秀平
副组长:武俊丽
成 员:韩素芳 王 娟 王贤纲 王福斌 苏宝程
周红梅 史增录 高鹏飞 安 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武俊丽同志兼任。
4.整治步骤
(1)排查问题。(2014年11月25日前)
相关各部门要对近年来所承担中央、自治区及我市惠民政策的基本内容、实施范围、操作规程、政策标准等逐条进行梳理,特别是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及各项资助、补助,并通过公告的方式公布,接受师生监督。
(2)整改落实。(2014年11月底前)
各部门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按照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的原则,深入查找原因,认真进行自纠,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和目标时限要求,明确责任人。要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能立即解决的抓紧整改,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详细推进计划,积极创造条件整改落实,需要有关方面协调落实的,要主动协调落实。
(3)巩固成效(2014年12月中旬)。
整改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等进行认真总结归纳,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并于12月15日前报纪检监察处。纪检监察处要采取重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进一步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严肃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学院党委的统一安排,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逐条逐项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不折不扣地完成问题整改,确保不留尾巴,不留隐患。
(二)方法得当、措施有效
要坚持实事求是,按章办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及时上报,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处,绝不能隐瞒不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严肃纪律、把握时限
纪检监察处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执法。对于清理整治工作中不认真,消极等待、被动应付、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对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部门要把握上报时限,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责任人员、分管院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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