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党委委员听取联系点 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工作的通知
乌院群组发〔2014〕21号
关于学院党委委员听取联系点
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学院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参照乌海市《关于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听取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工作的通知》(乌海群组发〔2014〕48号),现就学院党委委员专题听取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汇报时间
总体时限要求为9月30日前。具体时间和汇报工作有关事宜,由各党总支请示联系点党委委员确定,并报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参加人员
学院联系点党委委员,督导组成员,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工作议程
学院联系点党委委员主持汇报会。党支部书记汇报;党委委员讲话。
(一)党支部汇报
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要求情况和本支部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进展情况;
2.针对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党总支和督导组点明的问题(“四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
4.下一步深化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思路举措。
(二)学院督导组汇报
主要内容:
1.开展督导工作的总体情况;
2.对联系点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评价(包括进展态势、活动效果、群众评价、典型经验、存在问题、示范带动作用等);
3.对进一步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意见建议。
(三)联系点党委委员讲话
对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指出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四、其他要求
一是各联系点党组织及学院督导组要高度重视,做好充分准备,认真总结提炼,精心组织材料,注重请示沟通,确保汇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在汇报前三天,各联系点汇报材料经学院督导组审核后,报各学院党委委员。
三是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注意用数据、事例或横向、纵向比较来说明情况。
四是9月30日前,各督导组要将所督导党支部汇报工作情况形成简要材料,报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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