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台账的通知
乌院群组发〔2014〕6 号
关于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台账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各部门: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院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所取得的成果,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建立教育实践活动台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台账的内容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所涉及三个环节(集中学习、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活动内容为主,分为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样表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以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教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台账。学教办的4个工作组按学教办建账,党政各部门按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建账,相同或有交叉的活动内容由主办方建账,参与方不再重复。
2.建账的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具体翔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各部门的负责人为各建账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做好建账和报送工作。建账内容应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
3.各建账单位每周五下午5点之前都要将电子版台账报学教办秘书会务组邮箱( 634187442@qq.com),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不按时报送的单位,学教办信访督导组要进行督查。
4.学教办秘书会务组要及时对台账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学院教育实践活动的台账,并以文字形式撰写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市委督导组。
5.学教办新闻宣传组要对学院教育实践活动的台账内容进行筛选,适时编发简报并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台账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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