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3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国家奖学金是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一项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金额分为每生每年4000元和3000元二个等次。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23]633号)文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系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
参见(附件2)《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三、评审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该奖项以年级为基础评选,在符合评选条件基础上,依据学生综合测评及参评学年各方面综合评定。各系原则上推荐第1名,于9月20日前报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复核,最终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该奖项以年级为基础评选,在符合评选条件基础上,依据学生综合测评及参评学年各方面综合评定。按照下达名额等额报送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复核,最终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三)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报送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评选出候选人并且排出优先次序,按照下达名额,等额拟定受助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复核,最终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
退役士兵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申报时间另行通知,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双面打印成A4幅面)。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打印成A4幅面)。
3.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打印成A4幅面,按照A、B、C三个等次依序排列)。
4.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电子档和纸质档各1份(封面格式见附件7)。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奖助学金评审的基本情况、评审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报告内容不得少于1500字)。
5.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须报送上一学年成绩单、获奖证书、担任干部证明、荣誉称号和其它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以系为单位统一报送,需每页加盖所在系部公章(荣誉获得时间应为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一学年期间)。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须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学习情况”栏中: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须采用统一标准,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采用“年级”排名;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一排序标准下前后总人数不一致,必修课门次不符合实际等情况。
3.“学生获奖情况”须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
4.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应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200字以上220字以内;“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上110字以内。
5.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中推荐人和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凡需要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6.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院(系)意见”栏必须加盖各系公章,不得以党总支公章代替,不按要求盖章的视为无效申请。
7.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打印。
(三)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要求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照片、个人简介、推荐理由和事迹正文四部分(附件8)。
1.个人2寸免冠照片1张,背景白色,大小不低于3M,JPG格式。
2.个人简介包含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校专业班级,主要成果及获奖,120-150字。
3.推荐理由用第三人称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能够催人奋进,50-100字。
4.个人事迹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用第三人称生动叙述获奖学生的奋斗历程、突出表现或典型事迹,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不得抄袭,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1800-2200字。
(四)报送时间:国家奖学金于2023年9月20日前,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2023年9月26日前,报送至行政楼一楼B112。
五、其他要求
(一)为更好地保障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与公开,进一步完善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定体制,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创先争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从今年开始学院将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确定最终上报获奖学生的建议名单。
(二)各系须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组织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了解评选条件、熟悉评选程序、明确评选要求,公布本系本学年指标分配情况;各班级以班主任为组长,科任教师、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开展班级评议会,对拟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人选,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填写申请表上报系里;各系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织机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各班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评议、审定和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不符合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的,学生可直接拨打0473-2616153(学生工作处学生助学管理中心电话)进行投诉。
(三)各系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宣传工作,严格履行评审程序,确保评定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
2.《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docx
6.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xls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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