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 1
  • 2
您的位置: 首页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字体:

一、处室领导

(一)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部(处)长:王若东

负责学生工作部全面工作

(二) 学生工作副部长:王瑞

 分管学生工作部各科室工作

二、科室设置

(一)学生事务管理科

科长:阿拉坦巴根

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的学风建设工作,及时搜集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协调、指导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优秀学生奖励、校医室管理、新生常见病监测与结核病筛查、校生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校园易班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违纪学生处理等工作。

)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负责人颉向平

主要职责是落实以奖勤助贷减免补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统一管理学院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公寓管理中心

科长:宋江

主要负责制订、完善和落实标准化宿舍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住宿学生进行服务、管理和教育,完成学院委托管理的各项职责;协调各系部做好学生宿舍的安排、调整工作;做好学生宿舍家具设施的配备、管理、维修工作;负责学生宿舍水电使用的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宿舍检查工作,及时处理上报学生宿舍内发生的各类问题。

(四)心理健康咨询辅导中心

副主任赵建玲

负责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任课教师的推选和培训;组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学术会议和科研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通识课、专题讲座和报告、心理咨询个案研讨和专业督导;完善心理咨询制度建设;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或心理障碍,及时进行危机干预;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有效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心理危机和干预机制,制定工作预案和转介机制,为危机事件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

(五)国防教育科(征兵办公室、军事理论教研室)

副科长:王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兵役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贯彻执行征兵相关规定,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宣传教育、咨询、协调以及预征对象登记工作;负责办理入伍、退役复学大学生学费补偿(减免)资助等相关工作;负责军事理论以及军事训练课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军事理论课备课、试教和教学方法研究。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