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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3 15:50:24 点击数量: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编者按】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教育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确定的工作重点,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相结合,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

   全面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遴选一批有条件、基础好的地市、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学徒制试点,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

  成立校企合作创新联盟。指导成立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创新联盟,首批推出49所学校和49家企业组成联盟主席团,探索高等职业教育 “校企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实施“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信息、通信和技术)行业创新基地”项目,由中兴通讯投入1亿元在转型高校建设20个“信息通讯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委派专家团队与合作院校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开发教材、共建实践教学平台。

  建设全国行业职业教育集团。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推动成立全国汽车职业教育集团、中国水利职业教育集团、中国现代畜牧业职教集团、全国煤炭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大连机床现代制造职教集团等全国性职教集团,促进大型企业、行业、职业院校深度合作,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

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组织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明确新时期国家对中职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德育的基本要求。举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激发学生对专业、对职业、对幸福生活的热爱、向往与追求。启动中职学校语文、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历史等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工作,强化中职学生的文化基础和人文素养。

  发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牵引作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革新步伐,及时调整技能比赛的项目和标准,更多覆盖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技能大赛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引导作用。

  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的分类指导。教育部印发230个对接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组建59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相关行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指导、服务和质量监控。

大力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

  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与就业准入、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业注册等制度相衔接的终身学习、继续教育激励机制;从东中西部地区实际出发,就2020年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的覆盖率分别设定不同目标,东、中、西部地区市(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分别达到90%、80%和70%。同时,要求各区域都要有一大批县级城市开展创建工作。

加快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

  教育部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适应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需要,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及专业结构。教育部印发《关于东中部职教集团、民办本科学校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的通知》,确定17个东中部职业教育集团和33所民办本科学校,对口支援和帮扶藏区17个地州中职教育。

完善职业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教育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建立财政综合奖补(生均奖补和绩效奖补)机制,提出到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万元。整合原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赋予地方更大的统筹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4年共安排114亿元重点支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中职示范性学校建设。

各地各校全面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加强建章立制。宁波出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明确政府、职校、企业三方参与校企合作的具体内容和责任,为完善政府引导、校企互动、行业协调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在各级政府推动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推进校企合作总体规划、资源配置、经费保障和督导评估。天津职业大学制定实施《关于推进校企合作工作的若干意见》,从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素质教育、实训基地、科学研究、人事分配、后勤管理等7个方面出发,明确校、院两级开展校企合作的任务分工、工作目标和奖励政策,建立健全了46项校企合作相关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创新校企合作平台。江苏引导省内营业收入超过百亿的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教集团。吉林支持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转型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建30个以上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每年在职校开展100个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应用开发项目。安徽推动建立各个方面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要求50%以上的成员来自企业、行业组织和社区。重庆建设一批“园校互动”的职业教育园区,实现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山东规定职业院校新进专业教师应具有相应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专业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具有二级以上职业(执业)资格。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与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双专业带头人”制度,选聘企业技术人员为兼职专业带头人,与校内专业带头人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混编”师资团队,采取双聘、双考核机制,将企业精英引入学校课堂,选拔学校教师进入企业团队。

  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广西提出,在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产品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办学。深圳对职教集团举办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活动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对参加实习的学生每人每月给予650元生活补助,对接收实习学生的企业以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做好职校学生就业指导

  广东、河北、湖北、甘肃实施职业学校就业指导“一把手工程”,要求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归口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确保人员、经费、机构“三到位”。安徽完善中职学校学生就业服务体系,将其列入皖江城市带职教办学模式改革十大工程,组织16市开展试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坚持“先考察后安置”,形成“学校实地考察-签订用人合同-企业来校面试-老师护送进厂-实地跟踪管理-长期跟踪服务”的稳妥就业途径,确保学生满意、家长放心。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就业困难学生信息库,开展个性化帮扶,解决学生在经济、心理、求职技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完善终身教育体制机制

  成都锦江区打造社区教育“8分钟学习圈”。一是加强志愿服务。在院落(小区)设立志愿者登记站和服务点,建立积分奖励和“星级志愿者”评比制度,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二是开发在线学习平台。与省广电公司联合研发社区电视智能信息平台,为辖区内居民提供“足不出户”的学习机会。三是建立8分钟学习圈。将社区学习点从81个增加到398个,居民仅需步行500米左右,就可享受到社区教育服务。

  上海建设现代化学习型城市。一是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科技、文广、宣传等部门资源,联合实施“社区教育优质文化资源配送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程”“外来务工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建立8个“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二是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全市已有67所高校(含职业院校)参与学分互认,2.7万人实现学分互认和转换。开发社区教育课程,组织全市20多所高校研发50余本社区教育教材。三是加强数字化资源建设。充分发挥“上海学习网”平台优势,努力实现与各类学习网站的融合与互通。目前,网站注册人数130万、开设课程15000门、选课达621万人次。

山东:强化职业教育改革的省级统筹

山东围绕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行深入探索,以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努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融合发展,近三年连续出台45项政策文件、建立28项制度,在省级层面基本形成全方位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

建立上下贯通的人才成长路径

  重视专业技能考察。面向中职学生建立“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春季招生考试制度。2014年,专业技能考试首次采取实际操作形式,引导中职学校重视和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在国家、省、市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可直接推荐进入本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深造。

  扩大贯通培养试点。已遴选16所中职、20所高职、19所本科院校,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培养规模达到3500余人。完善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年均培养规模达到7.5万人。

  增加高校招生规模。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达到42所,注册入学试点学校达到25所,招生规模达到近5万人。增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本、专科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本科继续学习的机会,逐年增加本科招生计划。

建立产学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全面推进教学与行业对接。分专业集群成立15个省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已开发11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支持建立54种应用型本科、高职、中职相互衔接的课程体系。   积极建设校企合作平台。创建“山东省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浪潮、联想、惠普、微软、甲骨文等国内外高端大型企业集团合作,已认定近1200家省级企业实训基地。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目前已成立120个职教集团。

  出台配套服务政策措施。制定9项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推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统一纳入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开展人力资源统计、预测、供求信息发布试点,每年发布重点行业就业准入情况报告。近年来职业院校学生就业率平均保持在95%以上。

建立结构优化、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

  改革教师聘用制度。允许职业院校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实名制管理,由学校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财政参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经费拨付标准。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允许教学急需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人才参加学校招聘,考察合格者取得资格证后再转正。

  完善教师培训培养体系。加强省级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由2010年的省内5家扩展到目前的国内外40多家,培训经费由每年5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年均培训教师6万余人次。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激励机制,将专业经验、技能水平、教学实绩、技术开发能力等作为专业教师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建立多元办学、自主办学的管理体制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通过财政奖补、选派公办教师支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2014年财政投入3000万元支持民办本科特色名校建设、投入8100万元支持民办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投入3800万元支持民办本科高校专业建设。   加强职业教育的市域统筹。将省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籍学历、考试招生、就业指导等权限全部下放到设区市,逐步取消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和就业报到证制度,推动各市在资源配置时,重点向具有竞争优势和办学活力的学校倾斜。

  探索校长培育遴选新机制。制定职业院校校长专业标准,在5个市试点取消中职学校校长行政级别,按照教育家、企业家的复合标准培养、配备职业院校校长。

河南:确立职教改革发展的三个突破口

 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2014年,先后3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关于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改革职业院校办学体制、完善经费投入机制、推动地方本科院校转型等3项重点任务,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改革职业院校办学体制 强化企业办学主体地位

  开展多元化投资办学体制改革试点。组织全省110多所中职学校启动“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形式”等多元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已吸纳社会资金40多亿元,民办中职学校达305所、在校生达35.3万人,涌现出一批规模大、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民办职业学校。

  大力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和《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规模化发展,促进院校与企业、专业与产业、课程与职业、教学与生产“四对接”,实现校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目前,全省共组建职教集团62个,已吸纳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2100余家。

  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单位、职业院校共同组成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 。成立15个“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发布和预测本行业用人信息,指导推进教育部门与本行业校企一体化建设。设立专项资金,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

改革职业教育投资模式 试行经费供给与绩效挂钩

  推进省属中职和高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预算改革。在足额保障教职工基本工资、工资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离退休经费和养老保险等基本运转支出的基础上,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公用经费、职工福利、工会经费和项目支出纳入生均财政拨款范围,并随财力增长逐步提高拨款标准,提高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益,调动职业院校的办学积极性。目前,这项改革措施正在全省公办职业院校范围内推广。

  建立生均经费和专项经费供给与绩效挂钩机制。生均经费核定、专项经费分配、财政资金奖补重点向专业设置符合市场需求、教学质量高、就业率高、在校生规模大的职业院校倾斜。将民办职业学校纳入免学费范围,在中职免学费、助学金发放、项目资金和奖补资金分配上与其他职校一视同仁。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专项投入力度,对公办职业院校实行“以补促改”,对民办职业院校实行“以奖代补”。

启动地方本科院校转型试点 探索向应用技术型转型发展

  同步启动院校整体转型、专业转型试点。2014年,印发《关于做好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学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河南工程学院、南阳理工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平顶山学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7所本科院校为“整体转型”试点;确定安阳师范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信阳师范学院3所本科院校为“专业(集群)转型”试点。

  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支持。省教育厅负责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各试点学校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2014年省财政投入1亿元专项资金,对转型发展成效显著的高校予以重点支持。通过地方政府支持、吸引企业资助、调整学校支出结构等方式,加大配套资金筹措力度,达到不低于省级试点投入资金1: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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