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度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按照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21年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统一考试安排的通知》(化职鉴〔2021〕4号)要求,为做好乌海市2021年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9月30日 (不含周六、日)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21日
二、 报名管理
1、申报条件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相关规定要求执行。(详见附件一)
2、可申报的职业工种:
(1)统考评价职业:化工总控工、工业废水处理工、有机合成工、水生产处理工、工业废气治理工、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
(2)化工行业技能等级证书:化学检验员
3、报名、咨询方式:
(1)化工系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孙薇薇老师负责本系学生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化工系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后于2021年10月8日下午6:00前将报名数据交到培训处杨秀英老师处, 联系电话:0473-2883323。
(2)社会考生及学院历届毕业生报名需于2021年9月30日前到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楼培训处杨秀英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473-2883323 。
(3)培训事项请咨询武晓光老师,联系电话:0473-2883323。
4、办理鉴定报名手续时需准备如下资料:
(1)填表:每位考生填写“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附表二)。
(2)电子照片:命名是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照片格式为jpg,照片文件大小应小于20KB。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以系、部为单位填写“学院各系报名汇总表”电子版。严格按模板要求填写EXCEL工作表,不得改变表格的格式。
(5)以系、部为单位填写“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办班报审表”和“培训教学计划报审表”(详见附件三、附件四、均一式两份),由系主任签字盖章后到培训处武晓光老师处进行办班申报和培训审核、备案、开具培训收费通知单,再到杨秀英处开具鉴定费核定表,将所收的培训费及报名费、鉴定费交于学院财务室开具发票,并组织考前培训。
三、鉴定与培训收费
鉴定与培训收费标准按照《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人社局恢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意见》乌财复【2015】8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文件执行。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各系自行组织相关职业工种考前培训,考生原则上必须参加考前培训(专业课程内容重复可由系、部酌情减少培训课时),各系在开办培训班前按相关文件标准收取鉴定费、报名费及培训费报学院培训处审批开具收费通知单后上缴学院财务开具发票,并将培训办班报审表、培训教学计划报审表、收费发票复印件等材料报学院培训处备案。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技能鉴定中心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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