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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人社部统一鉴定报名事宜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3-27 18:46:37 点击数量:

各类考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内职鉴字【2019】3号》文件及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发【2019】3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25日至41     

    二、鉴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 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9年起不再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只对 2018 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且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组织一次补考,不接收新的报名。同时,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新申报的考生组织自治区统一鉴定。

   (二)自治区统一鉴定职业

安全评价师(3-2 级)、劳动关系协调员(3-1 级)、智能楼宇管理员(4-2 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 级)。

三、鉴定时间安排

(一)全国统一鉴定补考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补考报名时间为 2019 3 1 -44 日;论文提交时间为 2019 4 15 日一4 18 日;鉴定时间为 2019 5 18 日。

(二)自治区统一鉴定

自治区统一鉴定报名时间分别为 201931-44日、201981-927日;论文提交时间分别为 2019415--18日、20191016--18日;鉴定时间为 2019518日、1116

四、报名地点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地址:乌海市滨河区学府路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西南翼一楼B113办公室(海勃湾区滨河新区大学路6路公交车终点站原党校楼)

联系人:萨日娜   电话:2882803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通知》(内职鉴字〔2016) 2号)执行。(附件4

(二)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需登录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官网下载《自治区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 填写后同 1.5 寸白色背景近照电子版(格式为 JPG, 20KB 以下)一并提交。

六、鉴定方式

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一、二级),各科成绩实行百分制,均到达 60 分以上者为合格,其中一科或一科以上成绩合格者其他不合格科目可在一年内补考一次(详见附件1)

七、鉴定收费: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 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 1552 号)要求,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

附件:

1. 2019年全区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 自治区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表

3. 诚信承诺书

4. 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

5.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办班报审表

6. 培训教学计划报审表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处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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