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认定18名双师教师
根据教育厅[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2023]56号《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及乌院办发[2023]59号《关于认定<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教育系组建“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组,工作组组长为王意日格乐吐,副组长为康康、董君,成员为许平和来自幼儿园副高级教师谭利霞。
王意日格乐吐宣读工作组工作职责和工作组工作制度,并对此次“双师型”教师认定提出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等要求,康康对教育系参与“双师型”教师认定资料情况进行简要的梳理,工作组对参与认定的18名教师资料按照《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进行细致审核。
评审结果经教育系“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组研究通过后,同意认定康康、许平为高级“双师型”教师;刘丽娅、王晓梅、孔贺鹏、李晶为中级“双师型”教师;赵丹、秦秀娟、刘畅、王佳惠、苗一哲、卜晓灿为初级“双师型”教师;李宏清、李瑞霞、包红梅、岳晓芸、符颖、谭利霞为行业企业兼职“双师型”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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