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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1+X”幼儿照护试点项目介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03 15:55: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和社区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按照《意见》部署,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

2019年4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部署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把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合起来,探索实施1+X证书制度,是职教20条的重要改革部署,也是重大创新。幼儿照护作为第三批试点,将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提高学前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拓展学生就业创业本领。

一、学院提供制度保障,教育系教师积极参与幼儿照护师资及考评员培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1+X幼儿照护证书试点工作,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并举并重的职责,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促进书证融通,我院高度重视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并以学院其他专业X证书培训与考评经验垂范,2020年8月25日至11月11日教育系学前教育专业先后派出三批专业教师共9人进行“1+X”幼儿照护培训学习。通过培训,教师对幼儿照护有了深入的认识和思考,做好幼儿照护试点,致力于国家幼有所育,是国家当前最重要的民生政策,作为专业教师,更是责无旁贷。9位教师全部获得幼儿照护师资及考评员资格。随后,教育系又派出三位教师赴长沙进行幼儿照护考务技术员培训,两位教师专程学习幼儿照护督导员培训,所有教师全部获得相应证书。

二、积极申报考核站点,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教育系2020年度有50个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考评任务,为圆满完成考评任务,积极与第三方评价组织湖南金职伟业母婴护理有限公司进行对接,申报考核站点,经过充足准备及相关资料的论证,顺利通过教育部网站考核站点的审核,并为50位试点学生完成报名工作,于2020年12月20日进行正式考评,50位学生理论与实操全部通过,圆满完成考评任务。2021年考评80人,80名学生全部通过理论与实操考核;2022年考评150人,圆满完成考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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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练、拟、评”共情式培训,凸显亮点工作

幼儿照护职业等级技能证书(中级)要求学生学习112学时,7个学分,为保证试点任务高质量完成,教育系成立1+X幼儿照护核心组,梳理考核标准和教材,将知识点进行重新划分和梳理,将21项核心技能进行分解,5位教师亲自执笔、亲身示范,进行专业能力模块化课程体系构建,服务“1”与“X”的有机衔接,按照若干核心模块单元开发专业教学资源。幼儿照护(中级)21项核心技能,教育系5位教师形成自己丰沛的课程资源,包括教学设计(宏观、中观、微观)和微课,形成自己的幼儿照护(中级)课程资源库和活页式网络教材,起到辐射引领作用,支撑系部教材、教师、教法改革,使得学生受益、教师受益。

培训中,独创“练、拟、评共情式培训,强调对幼儿人文关怀的同时,注重学生技能训练,对照操作标准,从评估、实施、评价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练习,教师示范-学生模仿、练习-总结,及自评-互评-师评的体验式共情式培训,吃透考核标准,懂操作的同时消化知识内涵。


             

 


终审:武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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