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调整的公示
根据《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生申请、系部审核、学生工作处核实确认,医学系1名学生于2023年4月3日退学,不能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现将其国家助学金收回,并转助另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对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调整公示。
如对受助人员有异议,可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对匿名信或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0473—2616153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1-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调减学生名单.pdf
附件2-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调增学生名单.pdf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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