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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8 16:56:3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开学

一、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到,在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后,办理入学手续,并进行体检。其他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交纳有关费用,办理注册手续。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二、领取教材,添置必要的学习、生活用品,打扫宿舍,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条  考勤

一、学生必须按时到校报到,从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如有异动应及时将情况报上级管理部门。

二、学生上课、间操、自习、实习、设计、劳动、军训、集体活动等均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三、学生请假必须有假条,两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日以上两周内由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批准,报学生工作处备案(一律学院统一请假条,病假要有医院医生签字的休息证明);两周以上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批准,报学院分管领导备案。

四、学生假期因病或急事不能按时到校者,应提前按规定向所在系或学生工作处办理请假手续,返校后必须持有地方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和病历或有关证明到所在系或学生工作处销假,无证明者,按旷课论处。

五、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有效,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一律无效(急病或紧急事件除外),否则按旷课论处,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

六、病假超过四周者,报学生工作处、教务处作休学处理,休学以一次为限。

七、凡属旷课按《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  起床和早操

一、按时起床,并按“公寓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宿舍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按时参加早操或间操,要求集合时做到静、快、齐,做操时动作到位,整齐有力。

第四条  升国旗

一、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

二、升国旗、奏国歌时要面向国旗,原地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第五条  上课与下课

一、上课前,必须提前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二、上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因故迟到,应向老师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

四、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五、下课时,教室、楼道内不得打闹喧哗,不吸烟,不乱扔杂物。

第六条  实验和实习

一、实验前做好预习,实验时遵守实验室制度,爱惜实验器材,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填好实验报告。

二、遵守实习制度,做好实习日记,写好实习报告。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不违章作业。实习完毕后,把工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搞好实习场地卫生。

第七条  课余

一、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培养和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在学好本专业的前提下,积极学习第二专业或其它各种有益技能。

二、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严禁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看黄色书刊、录相,不听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网吧、酒吧和音乐茶座。

第八条  自习

一、自习课一律在规定的教室或场所进行,因故不能参加需按正课手续请假。

二、自习时要按时到达教室,不大声喧哗,不进行娱乐活动。

第九条  就餐

一、学生要文明就餐,依次排队,服从值勤人员管理。

二、爱惜粮食,节约水电,不乱倒饭菜,保持食堂的整洁。

三、注意饮食卫生,按规定处置自己使用的餐具,不损坏公共餐具。

第十条  午休与就寝

一、午休时不做有碍他人休息的事情,按时就寝,保持宿舍安静。

二、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或留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三、不得私自调换床位。

第十一条  集体活动

一、遵守集体纪律,维护集体荣誉,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严于律己,共同进步。

 二、认真参加政治学习,积极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学习时要理论联系实际,要将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作为行动的指南。

 三、积极参加学先进活动,要以先进人物的思想和精神为榜样,树立崇高的理想,刻苦学习,为师生服务,为人民服务。

 四、积极参加美育和劳育的实践活动,培养健康的审美观点和热爱劳动、尊重劳动成果的劳动观点。

第十二条  着装和风纪

一、保持服装整洁,不得卷裤腿、歪戴帽,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学楼、办公室等公共场所。

二、仪表端庄、大方,打扮得体。头发干净整齐,不染发,男生不留长发,不留胡须,不剃光头。

第十三条  言行举止

一、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虚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

二、讲究文明卫生,勤洗澡、勤换衣、自己的衣服自己洗,不随地吐痰,不向楼下扔东西,保持宿舍和教室卫生的整洁。

三、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乘车主动购票,不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让座。

四、爱护公物及文物古迹,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不乱涂乱写,不折枝摘花。

五、养成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未经许可不动用他人的钱财物品,不私拆他人信件,不翻阅他人日记,进入他人的房间要敲门。

六、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体贴帮助长辈,经常向父母汇报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七、参加学院集会、观看演出和比赛,要整队入场,遵守会场秩序,不吹口哨,不鼓倒掌,不喝倒彩。

八、同学之间相互尊重,正常交往,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辱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九、尊敬师长,遇见老师要主动问好。进入领导、老师办公室先敲门,经允许方可进入。询问事情先使用敬称。师长进学生宿舍,学生应起立表示欢迎。

十、维护学院利益,爱护学院荣誉,不做任何有损学院名誉的事,对来宾要以礼相待。

第十四条  遵纪守法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增强组织纪律观念。

二、懂法守法,主持正义,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和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对违法犯罪行为敢于斗争。

第十五条  网络信息

一、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不散布、传播谣言,不浏览、发布不良信息。

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遵守网络道德规范,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和诽谤他人,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三、自觉维护公共信息安全,维护公共网络安全,不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不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自觉维护网络秩序

四、正确运用网络资源,善于网上学习,不沉溺于虚拟时空,不在网上进行色情活动,保持身心健康。

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在网上公开个人资料,不随意约见网友,不参加无益身心健康网络活动

第十六条  复习与考试

一、在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复习,作好考试前的准备工作。

二、遵守考场纪律,不作弊。

第十七条  寒暑假毕业离校

一、学期结束前,认真做好宿舍和环境卫生工作,移交财产,关锁门窗。

二、认真看书学习,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家务劳动,认真写调查报告,保质保量完成假期实践活动。

三、学生毕业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文明离校。

第二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修订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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