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室内(宿舍、办公室、库房、洗漱间、卫生间等)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和《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楼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为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学生公寓室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内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楼室内消防安全管理是指:学生宿舍、公寓工作人员办公室、库房、卫生间、洗漱间等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学生宿舍和工作人员办公室
1、严禁在室内私自乱拉电源插座和使用违规电源设备;
2、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熨斗、电吹风、电板夹、电饭煲、电磁炉、电炒锅、微波炉、电取暖器、电开水壶、等大功率电器设;
3、严禁在床铺使用蚊香;
4、在宿舍严禁抽烟、点蜡烛、使用明火和使用酒精炉烧煮食物;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不明化学品及宠物进入宿舍(详见《严禁进入公寓物品清单》);
6、严禁在宿舍内堆放纸箱、饮料瓶等易燃杂物;
7、为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在宿舍内、楼道内、安全出口内(外)堆放杂物和停放任何车辆。
(二)库房
1、谁使用,谁管理;
2、物品摆放整洁有序,不得乱堆乱放,定期对不需要的杂物进行处理;
3、严禁在库房抽烟、引入明火、私接乱拉电源。
(三)卫生间、洗漱间
1、严禁私接乱拉电源,损坏公用设备、未经允许严禁在卫生间使用洗衣机;
2、严禁存放纸片、塑料瓶等易燃物品;
3、严禁燃烧任何杂物;
4、楼层垃圾点严禁堆存垃圾。
二、工作职责
(一)系:
1、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进行消防安全基本技能培训和开展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
2、对宿舍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纠正和制止学生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消除消防隐患,保障宿舍内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和爱护公寓楼消防设施,严禁将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任意搬动、损坏和挪作他用。
(二)公寓管理中心
1、负责公寓楼工作人员办公室、库房、卫生间、洗漱间等区域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和日常检查,建立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2、定期对公寓管理员和值班教师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对新聘用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岗前培训后上岗。
3、督促、指导公寓消防安全巡查员认真完成好巡查工作。
4、对使用违禁电器者实行收缴暂存并登记在册;对存在或使用违禁电器、酒精炉;存放易燃易爆品、存放有毒物品者,除当场收缴外,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制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进行相应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或承担法律责任;对存放纸箱(片)和塑料瓶者,除责令立即清理外。
三、责任追究
对公寓消防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对造成学生公寓内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学院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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