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共同设立“筑梦奖学金”,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向学、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根据设奖单位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2023学年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校大二及以上学生。
二、奖励名额、标准
1.奖励名额:4人。
2.奖励标准:4000元/人。
原则上每个系推荐1名学生参加学校遴选。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成绩优良,原则上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班级40%以内。
4.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5.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
筑梦奖学金以年级为基础评选,在符合评选条件基础上,依据学生综合测评及参评学年各方面综合评定。于11月5日前将系部推荐人选报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复核,最终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一式2份,电子版填写(打印成A4幅面)。
2.筑梦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电子档和纸质档各1份(封面格式见附件3)。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评审的基本情况、评审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报告内容不得少于1500字)。
4.筑梦奖学金申请学生须需报送上一学年成绩单原件,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合同、获奖证书、担任干部证明、荣誉称号和其它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以系为单位统一报送,需每页加盖所在系部公章(申报学生荣誉所获时间均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
5.电子版个人事迹材料,1800-2200字。
六、其他要求
1.学生工作处组织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学院推荐获奖学生,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设奖单位进行最终审核,确定获奖学生。
2.各系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宣传工作,严格履行评审程序,确保评定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2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