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思政课教师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领导,进一步促进学院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目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要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进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 中提出明确要求,要推动建立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带头抓思想政治理论课机制,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思政课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实行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制度,对于促进学院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思政课教师教学水平,全面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联系对象
原则上一位院党委班子成员定点联系1-2名思政课教师。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对象由党委宣传统战部、马克思主义教学部统筹安排。根据人员情况变化,及时调整联系名单。
三、联系内容及要求
(一)学院党委班子成员通过集体备课、听取汇报、听课、审阅教学计划和教案、与学生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联系教师情况。
(二)学院党委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一次进课堂听取联系教师的教学情况,研究解决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课程改进的意见建议。
(三)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加强与联系教师的交流谈话,对其职业生涯、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指导。
(四)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关心思政课教师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学院党委班子成员通过联系制度,了解掌握思政课教师队伍状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共同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
(六)思政课教师可通过电话、微信、面谈等形式,主动向联系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反映情况、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提出要求帮助创造工作条件和解决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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