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高丽君申报全市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候选人的情况公示 作者:张文广 发布时间:2019-10-17 16:20:45 点击数量: 依据《乌海市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乌民组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同意,推荐高丽君申报全市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候选人。公示期三天(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咨询组织人事统战处。联 系 人: 胡杨联系电话:2616103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统战处 2019年10月15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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