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作考评通报制度
为构建科学合理的信息工作考评体系,进一步提升学院信息工作水平,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树立注重业务、突出实绩的工作导向,促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对象
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系部、处室、中心信息在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学院编写信息的采用情况。
三、计分标准
各系部、处室、中心信息工作、基础分为100分,各系部、处室、中心开学期间每半月至少报送一条信息,寒暑假期间至少报送两条信息。在此基础上实行加减分,最终得分按一定分值权重折算后计入年终考核成绩。
(一)加分
1.被教育厅,市委、市政府采用的,计5分/(篇)次;被教育厅、市委、市政府领导批阅的,计5分/(篇)次。
2.学院党政办公室采用的,计3分/(篇)次。获院领导同志批阅的,计3分/(篇)次。
3.每报送一条信息,计1分,每月加分上限为5分。
4.积极配合参与院党政办公室调研、协助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视情加2—5分/次。
5.同一条信息被多家采用,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1条信息计算,只计最高得分,不重复计分。
(二)扣分
1.报送信息不经党政办公室信息主渠道,而以简报等形式直接呈送学院主要领导的,减5分/次。
2.迟报、漏保、错报、报送程序不规范、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其中,延误日常信息,扣5分/次;延误重大紧急信息,扣20分/次。
3.按照信息报送计分标准,各系部、处室、中心开学期间每半月报送信息、寒暑假期间报送信息数量未达到制度要求的,每少报一条信息,扣1分。
四、报送方式
各系部、处室、中心信息报送工作,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到党政办(联系人:王森,邮箱1058223663@qq.com),由党政办负责综合编辑后向上级信息部门报送。
五、其他要求
(一)实行信息季考评制度,主要对各系部、处室、中心信息报送以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赋分;实行信息年度考评制度,主要对各系部、处室、中心信息调研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以学院年终信息通报为准。
(二)党政办公室按照年度综合考评成绩,对年度信息调研工作优秀系部、处室、 中心、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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