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荣誉退休工作实施办法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荣誉退休工作实施办法
为体现学院对退休教职工的尊重与关怀,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激励广大教职工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荣誉退休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所有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
二、荣誉退休工作安排
(一)组织谈话
1. 教职工退休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专人或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与本人进行个别谈话。
2. 谈话内容包括肯定贡献、表达敬意、征求意见、了解思想,引导退休教职工及时调整心态、转换角色,确保退休前后思想稳定。
(二)荣誉退休仪式
1. 举办时间
每年11至12月,由学院统一为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举行荣誉退休仪式。
2. 参加人员
学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当年退休的教职工、在职教职工代表及学生代表。
3. 基本流程
①宣布退休教职工名单;
②颁发教职工荣休证书和纪念品;
③退休教职工代表发言;
④在职教职工代表发言;
⑤学生代表发言;
⑥学院领导讲话;
⑦全体人员合影留念。
(三)安排服务对接
1. 学院人事部门为退休教职工专题讲解各项退休政策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做好退休后的管理衔接工作。
2. 定期征求退休教职工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实现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工作精准化、规范化。
(四)开展专题培训
学院人事部门要以适当形式举办新退休教职工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以适应退休生活、养生保健、发挥正能量为主要内容。培训方式采取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建立体会分享微信群、发放服务手册等方式,让新退休教职工科学规划退休生活,真正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五)引导发挥作用
1. 学院人事部门要及时了解退休教职工的特长专长、志趣爱好、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
2. 鼓励退休教职工积极加入志愿服务工作,争做正能量活动的参与者、清廉家风的传承者、孝老爱亲的示范者、邻里和睦的带头者。
3. 认真落实各级关于退休教职工在企业、社团兼职等有关规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持原则底线。
三、组织实施
(一)荣誉退休制度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纪检、工会、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学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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