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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09 10:34:00 点击数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1
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广泛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我院将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为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二、主办单位
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
三、承办、协办单位及参与活动的网站
承办单位: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法制日报社
协办单位: 人民网(www.people.com.cn
新华网(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络电视台(www.cntv.com
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
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
参与活动的网站: 普法网站、新闻网站、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等百余家网站。
四、活动时间
2011
10月中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
五、活动安排
10
月中旬,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启动仪式;
10
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为网上答题竞赛时间,竞赛具体规则、奖项设置等事项届时将在各协办单位网站上公布;
竞赛结束后,根据网上答题情况,通过公证抽奖等方式,确定、公布获奖个人名单;根据组织参与活动情况,评选、公布优秀组织单位奖名单;根据奖项设置,为获奖者颁发奖金、获奖证书。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开展的一次重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2011“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广泛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2.
突出重点,广泛发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发动广大师生参与竞赛活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特征和基本构成,深入学习与广大师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通过这次竞赛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
3.
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将活动通知进行传达,使广大师生及时获得竞赛信息。要通过宣传,扩大竞赛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充分发挥竞赛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作用。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215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纪检组织宣传处。(行政办公楼504
联系人: 陈宇 电话: 2616171


纪检组织宣传处
20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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