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拟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往年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优化和调整我院专业结构,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结合学院实际,现开展2023年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专业设置应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2.新增专业应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3.新增专业应从学校长远发展出发,与现有专业群有明显的相互支持关系,有相同或相近的就业岗位群,并能形成稳定培养规模。
4.具备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运行所必须的教师团队和一定的办学基础条件,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二、材料报送
申报部门请于2022年12月5前将论证申请报告交教务科技处,同时准备好新申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转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11301117408849.pdf
教务科技处
2022年11月30日
终审:网站群超管
用户登录